尊敬的客户:
您好!根据《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》(财会〔2020〕12号)和《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》(财办会〔2020〕21号)要求,现将本行函证业务相关信息公告如下:
一、函证处理模式
本行函证业务采取总行营业部人工集中处理模式,来函可采取邮寄或跟函方式直接送达至总行营业部地址。
二、函证受理方式及材料
(一)采取跟函方式询证,应同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介绍信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。介绍信应包含被审计单位、函证经办人姓名、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等信息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。
(二)采取邮寄方式,则无需提供上述材料。
三、收费标准
按照《东辽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费标准》本行将免收关于函证业务相关费用。
四、函证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
受理地址: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白泉镇交通局住宅楼101-201东辽农商村镇银行
联系方式:总行营业部 0437-5118755
投诉电话:总行办公室 0437-5118103
特此公告
东辽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2年12月27日